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
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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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从概念可以得知,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是国家的政府委托授权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代表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政府是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政府设立国资机构,授权该机构代表自己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其职责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出资人职权源于政府的委托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对政府负责,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应体现政府的意志、利益;

二,政府委托、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自己行使出资人权利并未丧失自己的出资人资格,政府作为出资人享有所出资企业特别重大事项的最终决定权和收益的最终获取权。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有有两种方式:

(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二)董事会制定章程,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通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

此无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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