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行清算的流程

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
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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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清算分为两种,破产清算和自行清算。破产清算依据《企业破产法》进行,自行清算,《公司法》只是做了原则性规定,实践中也认识不一,依据本所实际操作的经验,详细阐述一下具体的操作流程。

【自行清算的具体流程】(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

一、宣布解散:公司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股东提议召开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多数股东形成决议,同意解散公司,但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二、成立清算组

1、清算组的成立和备案

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天内公司即应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如果逾期未成立清算组,法院也可以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须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所在的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修订)》 第四十一条

2、清算公告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二、清算组接管公司

清算组依法接管公司的管理权,对内执行清算业务,对外代表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条

三、清理公司资产、核定公司债务

这是公司清算的基础性工作,只有对解散公司的财产状况详细的了解之后,清算组才能进一步执行清算事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四、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

五、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处理公司财产,清偿公司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六、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在公司的债权清理完毕,债务登记清楚和财产变价处理完以后,清算组应当重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开始清算时的所有会计报表都是根据清算开始时的账面价值编制的,账面所反映的资产数据与实际不一定相符,当公司财产变价处理完毕后,资产的实际价值和负债的最终数字都得到最终的确定,此时编制的资产负债表才能真正反映出公司实际的偿还债务能力。

【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编制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应写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债权数额、清偿数额及清偿方办法,并报股东会确认。股东会对清算方案进行表决,章程对该事项的表决权有规定的依照章程,没有规定的按照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多数股东形成决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六条

七、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

清算组制定的方案经股东会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的清偿顺序清偿,具体清偿顺序如下: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分配剩余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八十七条

八、提交清算报告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并制出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账册,将这些材料一并提交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由上述机构对这些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九、办理注销登记

清算报告和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各种财务账册经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后,清算组应将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此无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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