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单位咨询】A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决议解散后已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公司的股东张三、李四、王五、赵六。清算组组长为张三。
清算组成员准备向工商局进行登记备案,向律师咨询清算组备案的程序,希望律师给予全面的解答。
【律师分析及解答】
其一、清算备案的程序
1、A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负责人张三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3、清算组负责人张三指定代理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公司加盖公章)
4、持股东会决议、《公司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到A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办理。
其二、清算备案时需向工商部门提交的材料清单
1、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备案登记档案》(表格);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公司加盖公章);
5、指定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四十一条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此无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