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邻接权

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
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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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近期有客户李某向本所咨询,某唱片公司未经李某同意将李某在广场上表演的歌曲录制下来发到网上,进行有偿点播。这种行为侵犯了李某的什么权利。本所对此问题进行了解答。

其实,该唱片公司的行为涉嫌侵犯李某的表演权。我们知道表演权属于邻接权的一种,那到底什么是邻接权,邻接权还包括哪些权利?我们通过以下文章学习一下。

【邻接权的概念】邻接权即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

包括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

【邻接权的主体】邻接权的权利主体是以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或广播方式帮助作者传播作品的人。

【邻接权的种类】邻接权包含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制者的权利、播放者的权利。

【邻接权的内容】

1.出版者的权利包括版式设计专有权和专有出版权。版式设计专有权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面和外观装饰所作的设计享有专有使用权。专有出版权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双方订立的出版合同的约定享有专有出版权。

2.表演者的权利主要有:(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3.录制者的权利是指录制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4.播放者的权利指电视台、广播电台许可他人播放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

1.保护的权利主体不同:著作权保护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而邻接权保护的主体是以出版、表演、录音、广播方式帮助作者传播作品的辅助人员。

2.权利的客体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创作的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加工后的作品。

3.权利内容不同:著作权主要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发表、署名、保护作品完整等人身权和复制、发行、改编等财产权;邻接权的内容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等。

4.承担义务不同:著作权一经作品创作完成即获得,不需要承担什么义务;邻接权需要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才能行使,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

此无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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