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赔偿款的计算

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
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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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甲公司研发了一项产品配方,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擅自使用自己的配方生产制作产品并在市场上销售,故欲起诉要求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为此甲公司向我所咨询,如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具体的赔偿额应如何计算?

【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是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赔偿】侵犯商业秘密赔偿是指行为人实施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应当就损失给予赔偿的民事责任。

【侵犯商业秘密赔偿款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确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损害赔偿额,可以参照确定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额的方法进行。

根据上述规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损害赔偿额参照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额的方法进行确定,具体方法如下:

1.以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7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侵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包括财产损失、收入损失等,如研发成本、许可使用情况、市场容量和供求关系、权利人营业额的实际减少量等,均可计算在实际损失范围内。

2.以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7条: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以违法使用商业秘密进行经营获得的利润作为赔偿额,如用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违法将商业秘密出卖他人的,可以以违法收入作为赔偿额。

     3.恶意侵犯商业秘密赔偿行为的赔偿计算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7条: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恶意侵犯商业秘密的,按照上述方法确定赔偿数额的1-5倍确定最终赔偿额。

4.对于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在赔偿数额之外另行计算。

5.定额赔偿: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给予权利人500万元以下的赔偿。

6.因侵权行为导致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的情况下赔偿额的计算

因侵权行为导致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的,应当根据该项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确定损害赔偿额。

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根据其研究开发成本、实施该项商业秘密的收益、可得利益、可保持竞争优势的时间等因素确定。

此无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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