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科创板上市股票的注册程序

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
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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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科创板上市发行的股票,实行注册制发行程序,跟其他版块股票发行程序有很大区别,那在科创板公开发行股票需要什么程序呢?

【内部决议】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二)发行对象;(三)定价方式;(四)募集资金用途;(五)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六)决议的有效期;(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八)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发行申请和受理】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注册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申报。

交易所收到注册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交易所审核】交易所设立独立的审核部门,负责审核发行人公开发行并上市的申请;设立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负责对审核部门出具的审核报告和发行人的申请文件提出审议意见。

交易所主要通过向发行人提出审核问询、发行人回答问题等方式开展审核工作。

【交易所出具审核意见】交易所应当自受理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形成审核意见。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核意见。

不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

【交易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注册文件】交易所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将审核意见、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中国证监会收到交易所报送的审核意见、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后,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中国证监会作出决定】中国证监会在20个工作日内对发行人的注册申请作出同意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注册申请文件,中国证监会要求交易所进一步问询,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等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同意注册决定】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自作出之日起1年内有效,发行人应当在注册决定有效期内发行股票,发行时间点由发行人自主选择。

【不同意注册的决定的救济】交易所不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或者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自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发行人可以再次提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

此无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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